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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(记者 薛晶晶)逛超市乳制品区时,酸奶、发酵奶、风味发酵奶、饮用奶等品类繁多,很多消费者难以区分,很容易选错。近日,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《发酵乳》(GB19302-2025)、含乳饮料(GB/T21732-2008)等相关国家标准发布消费提示,提醒消费者查看执行标准号,区分不同产品,避免错误选择。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介绍,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均被称为酸奶,但在口感上有明显区别。n 原材料和成分。其中,发酵乳是以生牛(羊)奶、食品工业用浓缩奶、奶粉经灭菌、发酵制成的降低pH值的产品。可以通俗地理解为“原味酸奶”;风味发酵乳由至少 80% 的生牛(羊)奶制成。 )牛奶、食品工业用浓缩奶、奶粉为主要原料,添加其他原料,灭菌发酵后pH值降低,发酵前后可添加食品添加剂、营养补充剂、水果、蔬菜、谷物等,特别是“其他风味酸奶”。请注意,许多消费者倾向于将酸奶饮料与酸奶等同起来。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指出,这些产品实际上是含乳饮料,而非酸奶,其执行标准为《含乳饮料》(GB/T21732-2008)或相关企业食品标准。发酵乳和含乳饮料的乳含量图表和蛋白质含量数据比较。图片由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供。根据《含乳饮料》(GB/T21732-2008),含乳饮料是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,加入水和适量助动词配制或发酵而成的饮料产品,可分为配制含乳饮料、发酵乳基饮料和乳酸菌饮料。由于标准没有限制奶的含量,即使添加极少量的原奶或牛(羊)奶,仍然可以归类为含奶饮料。其蛋白质含量低于牛(羊)奶,不能代替牛(羊)奶饮用。此外,2025年3月发布的新修订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》(GB19302-2025)相比旧版有七项重要调整,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此进行了解读。在适用范围方面,新标准将“适用于全脂、脱脂和部分脱脂发酵乳”修改为“适用于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”;原料方面,以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为原料的定义中增加了“食品工业用浓缩乳”,并将“80%以上”明确为“不低于80%”。原材料使用的标准步骤;菌株名称方面,“嗜热链球菌”变更为“唾液链球菌嗜热亚种”,“保加利亚乳杆菌(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)”调整为“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”;在微生物限量方面,在不降低安全标准的情况下,取消了酵母菌限量要求。还可以丰富发酵的风味;在检验方法方面,要求增加了“固化产品可放入原包装”,并更改了酸度、脂肪的检测方法;酸度标准由“≥70°T”改为“≥60°T”,企业可相应缩短生产时间。发酵时间和糖的添加量都会减少,消费者饮用时味道会更清淡、温和。在产品名称方面,有新规定允许使用“脱脂、部分脱脂、全脂”等脂肪含量描述性术语,使标签更加清晰,更便于消费者快速做出判断。消费者如何快速识别产品类型?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供了一个基本的鉴别方法:关注产品标准执行编号。产品执行标准号是食品标签上的强制标注项目。如果包装上有 GB19302 矿标,则该产品是发酵乳或液体喜爱发酵乳;如果标有GB/T21732,则该产品为含乳饮料。买家可以通过该标识快速准确地进行区分,避免购买错误。